本報訊(記者 裴艷)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者,我區將建立勞動保障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12月2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人社廳、公安廳聯合發出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
   臨近年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新聞又不時見諸報端。從11月底至2014年1月20日,自治區人社廳會同公安廳、住建廳、交通廳、水利廳、國資委、工商局、總工會在全區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專項執法檢查的重點是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交通水利、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按通知要求,發現存在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後,及時立案並依法查處。對行為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拖欠工資,或行為人有轉移資產、逃匿、銷毀證據等跡象,人社部門應向行為人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的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及時介入後,對行為人的銀行賬戶、房產、物產等資產狀況依法進行調查,並將調查取證結果及時向人社部門通報。
   同時,人民檢察院對人社部門提出的立案監督建議,依法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各級人社部門將與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偵查、撤案等情況。  (原標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公安機關將介入調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a90zawfq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