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型”文化產業指的是突出生態文化和資源節約文化的一系列文化產品生產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
  1.註重保護好現有城市文化資源。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認真發掘整理城市的文化資源,摸清家底,切實做好文化遺產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註重把握文化產業發展方向。保持和突出本地文化特色,對本地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科學規劃,避免無序開發、過度開發,導致資源浪費或破壞。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品牌。
  3.註重打造城市“兩型”文化資源的品牌。將長株潭城市群文化統一稱“湘江文化”。可以與珠江文化鏈接融合,與黃河文化、長江文化併列。
  4.註重文化產業與其他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實施重大項目帶動戰略,整合歷史文化、革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自然生態文化等各類特色文化資源和各方面力量,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文化創業創意園區,推動文化產業與旅游、體育、信息、物流、建築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相關產業文化含量,延伸文化產業鏈,提高附加值。註重文化創意莊園房地產產品開發。根據打造主題的不同,農莊主要有以下幾種開發類型:特色農業農莊;科普教育農莊;風水養生文化農莊;商務會都農莊;果酒莊園;體育公園型莊園;低碳環保莊園。
  5.註重統一規制和完善政策。建立長株潭試驗區的一些地方性法規,推進文化產業地方立法進程。加強法制配套性建設,改進執法方式,營建良好的法制環境。因而,需要加強三市文化規章制度的整合,減少因規制不一引起的矛盾和衝突,提高辦事效率。及時推進試驗區的制度建設,出台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強化行政問責制,改進政府文化服務和管理。進一步在試驗區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規範市場準入制度,統一財政稅收制度,改革文化項目立項、審查制度,改進文化項目資助和評獎機制。
  6.註重加強制度保障。一是思想認識保障。發展目標上要把文化產業發展成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形成高效益的產業集群、產業鏈和產業基地。二是文化人才保障。政府文化產業發展基金適當考慮文化人才的開發、培養與資助,分期分批輸送到國外培訓;由省里協調,在相關高校設立文化產業院系進行培養,並充分發揮長株潭區域高校與科研院所密度優勢,整合教育資源,探索文化人才聯合培養新模式;大力集聚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高層次文化技術人才與通曉國際市場規則的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加大省文宣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工程建設、“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等項目對長株潭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的扶持力度,整體提升區域內文化人才吸納能力。三是監管機制保障。嚴格考核評估機制。省委宣傳部負責省直文化項目的考核對接,對縣(市)文化項目進行日常指導與考核,組織由專家學者組成的評估、研究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進行評估檢查,真正做到有位置、有制度、有部署、有監管、有獎懲。  (原標題:長株潭城市群“兩型”文化產業改革發展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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