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亞楠
   耍猴人的生活總是很艱苦。早些年,到了冬天飄雪的季節,為了生計也要出去表演。馬宏傑/攝影
   耍猴人鮑鳳山,一旁的就是那隻村子里唯一還能穿戲服戴面具表演的猴子。馬宏傑/攝影
  即使是燒了香,磕了頭,拜了神,再選了個吉利日子出發,4名來自河南省新野縣的猴戲藝人仍然沒能避免壞事情的發生。今年7月的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街頭賣藝之行,給他們帶來的,除了兩個多月的牢獄之災,還有一隻名為阿丹的獼猴的死亡。
  因為被查明有馴養繁育證,卻無運輸證,4名猴戲藝人最後被黑龍江省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以非法運輸野生動物罪定罪。雖然4人後以“社會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處刑罰”為由釋放,但阿丹之死仍然讓這幾名有著三十多年耍猴經驗的猴戲藝人悲痛又迷茫。
  阿丹是其中一位猴戲藝人鮑鳳山的猴子。鮑鳳山回憶,12年前,父親將阿丹送給自己的時候,它還只是只剛剛出生的小公猴。它用了4年時間學會了各種把戲,“最好的表演是騎單車,能把兩隻小猴子載在上面”。
  鮑鳳山說,阿丹就像是自己的小孫子,也是家裡經濟收入的頂梁柱,要不是靠阿丹表演猴戲賺錢,自己根本供不起一對上大學的兒女。如今阿丹一死,自己又被定罪,以後還不知能否再出來雲游賣藝。
  上天的福賜
  鮑鳳山今年51歲,家住河南省新野縣鮑灣村。鮑灣村同與之相鄰的冀灣村,是新野耍猴人集居的主要村落,這裡有著數百年的養猴歷史。據村裡人介紹,《清·康熙五十一年新野縣誌》記載,在明嘉靖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有一位吳承恩曾任新野縣知縣,有人認為這位便是寫《西游記》的吳承恩,而孫悟空這個形象的塑造,很有可能是受新野縣猴戲的啟發。
  新野縣位於河南西南部,地處南陽盆地,雖屬黃河平原,但這裡歷史上是雨水河流的泛濫區,境內的耕地又多是貧瘠的沙壤地,人們若是靠天吃飯,很難生活下去。喜愛高山密林的猴子能在這樣的地方繁衍生息,不能不說是上天帶給這裡的福祉。
  在鮑灣村的猴戲傳說里,張西懷是村裡第一個耍猴人。20世紀初,張西懷耍猴的足跡甚至延展到了國境之外,他曾先後去過越南、緬甸、新加坡等地。日本投降那年,張西懷從香港回到內地,被當成漢姦抓了起來,快被槍斃的時候,他用豫劇的唱腔唱起了猴戲里的唱詞,被國民黨軍隊里的一個河南上校聽到,才將其救下。
  耍猴讓張西懷家比別人先過上了好日子。1986年,張西懷去世。據他的孫子張雲堯記憶,爺爺賺回來的錢因為怕被搶,全埋起來了,新中國成立以後,那些鈔票(國民黨的中央鈔票)都成了廢紙,奶奶就將它們糊到房上做襯牆用,貼了滿牆的紙鈔。那時耍猴比種莊稼要掙得多得多。
  1953年之後,為了擺脫貧困,村裡一些人也開始耍猴,並陸續跟著張西懷搭伴外出賣藝了。張西懷一直到70多歲的時候,都還在外面耍猴。
  在走南闖北的路途中,鮑灣村耍猴人與猴子朝夕相處,逐漸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猴子是耍猴人心目中的功臣,因為是它們的勞動,換來了耍猴人的衣食無憂。每次表演結束後的第一碗飯,耍猴人總是先端到猴子面前——這是他們外出表演一定不能違背的規矩。
  這之後,猴戲一直紅火,只有在“文革”時期遭遇過一次劫難。有耍猴人回憶,當時,紅衛兵讓他們除掉猴子,口號是“猴子有害無益,它要和人爭吃糧食”,那時,誰打死一隻猴子,大隊還給記一定數量的工分,並能據此收到糧食補助。很多猴子在那個時期被打死。
  直到1979年,耍猴人才又開始了走江湖賣藝。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新野縣至少有2000人外出耍猴賣藝,最多的時候一天有數百人外出。
  “扒荒車”走江湖
  在鐵路運輸管理不是很嚴格的年代,“扒荒車”成了耍猴人走江湖的主要方式。
  耍猴人說,江湖上稱扒火車叫“扒荒車”。
  那時,新野縣的猴戲藝人大都乘車趕到距離新野最近的湖北襄樊列車編組站去扒火車。這裡是一個南到廣州、西去成都、北上東北的大型鐵路貨運編組站。
  2002年,攝影師馬宏傑曾跟隨鮑灣村村民楊林貴一伙人扒上了西行的火車,他用鏡頭記錄下了當時耍猴人行當的生存狀態。
  那段路程讓馬宏傑難忘,他們在露天的列車車廂里經受了數天的煎熬。渴了就灌一些自來水喝,餓了就啃一個家裡帶來的饅頭,人吃什麼猴子就吃什麼,但第一碗一定是先端給猴子的。
  對耍猴人來說,挨餓受凍都不算難,難的是同鐵路警察的周旋。列車的每次停車,都意味著他們要面臨著清車。他們總要想出各種辦法和清車警察們“捉迷藏”。因為一旦被抓住,不是被罰款就是被趕下車。若是被趕下車,那就要再重新尋找扒車的機會了。
  當列車經過陝西安康,楊林貴告訴馬宏傑,這是他第20次經過這裡了,以前年年都會被抓住,這次卻很順利,他認為這是因為有了馬宏傑記者身份的“照應”,才少了那麼多的麻煩。
  然而,比起楊林貴的幸運,有些耍猴人的扒車經歷要悲慘得多。
  1995年,耍猴人張雲堯一行人在杭州站附近扒車時,伙伴張俊才被另一道軌上飛馳而來的列車軋為兩截;1999年,26歲的耍猴人張新在江蘇無錫賣藝時被收容遣送,遣送途中,他從開動的列車上跳窗逃跑,被鐵路旁一個信號機伸出的鐵帽沿削掉一條小腿;2000年,45歲的耍猴人冀太勤被列車車廂內拉的電線桿夾斷一條腿,兩隻猴子當場被擠死……
  對那些扒車的耍猴人來說,在路上能遇到“照顧”他們的鐵路工人和警察,是一件十分幸運的事情。也會有鐵路工人看他們困難,對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警察沒什麼脾氣,教育一番就放他們走人。
  然而到了2004年,鐵路部門下達了文件,要求對扒車人從嚴處理,楊林貴們從此便結束了他們扒火車走江湖的歷史。
  城市邊緣的耍猴人
  不能扒火車,耍猴人後來都改乘長途大巴出門賣藝。坐車不比在火車車廂里,為了防止猴子在車上嚇著人,他們就拿著一個編織袋,猴子看到袋口打開,就一個個順從地鑽進袋子里。
  城市邊緣是耍猴人開場子的主要地界。因為那裡一般警察和城管的執法力度較為寬鬆。但市區內的人畢竟多一些,能掙更多錢,有時候他們也會去市區“冒冒險”。鮑鳳山這次去牡丹江耍猴,被抓的地點就在市區。
  去市區耍猴,耍猴人都抓住一個規律,上午先在市區的邊緣耍一耍,下午再進市區。耍猴人的理論是:上午城裡的相關執法部門剛剛上班,人都很精神,所以會管得嚴;到了中午的時候,這些人就會去吃飯喝酒,下午上班也就沒那麼精神,管得就相對松一些。
  在耍猴的時候,耍猴人常常需要想一些精彩的點子來熱場子。楊林貴的方法是先讓小猴和周邊的小狗打架。待人們好奇圍攏過來時,就是猴子表演的時候了。猴子表演的節目一般有打球、接飛刀、騎自行車、和人“打架”等。耍猴人介紹,和人“打架”是目前最受歡迎的節目,也最能調動觀眾的情緒。這個節目需要耍猴人和猴子配合表演,耍猴人用鞭子把猴子“打”急,猴子就會拿起刀子、磚頭、“金箍棒”等武器來追打耍猴人。不過,每次猴子被打,也總是會引起一些場外觀眾的不滿,有人譴責耍猴人,小孩子會難過地捂上眼睛。也有的是為猴子叫好,主動撿起地上的刀子遞給猴子讓它反擊。這個時候,一旁的同伙便負責在場外收錢。
  按照耍猴班的規矩,看一場猴戲最多收看戲人兩塊錢,客人不說多給就得給人家找零錢。收錢也是看運氣的,有人看完就轉頭走掉,有人給得多,有人給得少,還有的甚至會給假鈔。
  楊林貴就收到過假鈔。有次楊林貴查點當天收入,發現了一張50元的假幣,心情十分不好,做好飯就獨自盛了一碗蹲在窩棚邊吃。猴子看見了,拿起一塊石頭扔向飯鍋,楊林貴這才想起忘了先給猴子盛飯了。
  馬宏傑告訴《方圓》記者,雖然總是會有警察或城管以“保護動物”的名義對耍猴人進行查處和罰款,但事實上,就連打猴子的戲都是真戲假做的,鞭子雖然打得響,卻並沒有打到猴子的身上。相反,猴子打人卻是真的打,有時候一天下來表演四五場,耍猴人的臉上都帶著傷。
  “如果不是置身其中,是很難理解人猴之間的深厚感情的。”馬宏傑說。
  猴藝的沒落
  2009年6月,作為一種地方民間文化,“新野猴藝”項目被列入了“河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政府的牽頭下,新野還成立了獼猴藝術協會。然而這似乎也不能輓回猴藝逐漸走向衰亡的命運。
  首先,帶獼猴出去表演,需要一系列複雜的行政許可,除了要備齊馴養繁育證、表演證之外,還要有野生動物運輸證。以辦運輸證為例,須經邀請單位向所在省的林業廳申請後,向林業廳發函,耍猴人再拿相關資料到縣、市林業部門逐級審核,最終由林業廳審批、發證。這些程序,對沒有邀請單位、耍猴地點並不固定的耍猴人來說很不現實。而據《方圓》記者瞭解,即使運輸證辦下來,也不能解決一切的問題。運輸證上需要標註表演地點,意味著猴戲藝人只能在該地點進行活動。一旦要轉到他處,則需要重新走一遍程序。
  同時,帶著猴子去外地表演還可能構成違法、犯罪。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出縣境的,須經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之所以設立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是要從運輸環節來遏制販賣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而猴子之於耍猴人,就像海豚之於海洋館、動物之於馬戲團一樣。出行賣藝怎麼能成為犯罪勾當呢?”馬宏傑告訴《方圓》記者,以前耍猴人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但大多數執法部門僅僅是難為他們一下,處以罰款、訓教一下也就夠了。這次動以拘捕、起訴、審判,這對耍猴人來說是嚴重了。
  猴戲藝術協會會長張俊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正是因為在法律上有一定風險,耍猴人變得越來越少。目前新野縣猴戲藝人雖有300多人,但猴戲非遺傳承人僅有1人。而且這幾年來,猴戲藝人的數量一直在下降。
  楊林貴也在兩年前退出了耍猴江湖,不再出門賣藝了。以前跟隨他四處遊蕩賣藝的兒子楊松也終於在外地找到了工作,結婚生子。
  張雲堯也不出去耍猴很久了,他辦了一個養猴場,飼養一些供動物園和科學實驗的猴子。後來,村裡另一名耍猴人黃愛青把張雲堯的猴場買下,重新投入17萬元的資金,在鄉裡的支持下,將猴場擴大到了20畝地的規模,成立了一個獼猴馴養繁殖中心。
  而鮑鳳山兄弟因為這次的被抓事件,心有餘悸,也在考慮未來的生活走向,還要不要繼續耍猴。
  與此同時,猴戲表演的藝術價值也在逐漸淡去。
  老一輩的耍猴人說,從前的猴戲有很強的藝術觀賞性,猴子表演都穿著戲服,戴著有人物特征的面具。耍猴人要唱戲,然後猴子表演各種角色,表演結束,耍猴人才拿出自己要賣的針線賣給看猴戲的人。那種猴戲與如今憑藉單調的肢体動作表演的猴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老人們說的曾經的猴戲現在只能存在於人們的記憶中了。
  馬宏傑曾有幸見到過一隻會唱戲的猴子。它當時已20歲,相當於人50歲的年紀,走路時彎著腰,站起來需要用兩隻手按在腿上做支撐。它是那個村子剩下的唯一一隻能穿戲服戴面具表演的猴子。
  就是那隻猴子,當耍猴人開嗓吆喝起祖傳的唱詞,將道具箱子擺在它面前時,它聽到人唱道“叫你戴上你戴上,包拯帽子戴頭上”,便起身推開了箱櫃,將帽子和包公的面具戴了上去……  (原標題:耍猴人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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